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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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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09-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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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教師函[2009]5號 ? 各高等學校: 根據《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魯教師字〔2009〕1號)的有關規定,現就做好我省2009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我省2009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范圍是各類高校現任或擬聘的專任教師;非教學崗位但仍承擔部分教學工作人員;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并承擔教學任務的人員。 二、申請條件 (一)申請認定高校教師資格者為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被我省各類高等學校錄用或正式聘用的中國公民。 (二)具備《教師法》規定的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經申請人所在高校思想品德鑒定合格。 (四)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并經高校按《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組織體格檢查合格。 (五)系統地學習過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并考試合格(取得《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以下簡稱《合格證》),經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合格。 (六)普通話水平應當取得二級乙等以上合格證書(1954年1月1日前出生的申請人員可免)。 擬聘教授、副教授職務或取得博士學位的人員對本條第(五)、(六)款可不做要求。 三、認定程序 (一)《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高等教育法學與教師職業道德》、《大學教學論》補修考試 除符合高校教師資格認定特許條款者外,申請人員須參加《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等課程的補修和考試(《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高等教育法學與教師職業道德》、《大學教學論》補修和考試成績今年仍以2008年高校教師崗前培訓考試成績為依據)。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以上畢業生系統地學習過《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可以免修、免試該課程。 (二)教育教學能力測評 取得《合格證》的申請人員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受委托的高校教育教學能力測評由高校自行組織,其他高校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委托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中心組織實施。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生學習期間缺少畢業教學實習合格成績的,須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評。? (三)體檢 取得《合格證》且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合格的申請人員和符合高校教師資格認定特許條款的申請人員,由所在高校按《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組織體格檢查。 (四)本人申請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提供身份證件、學歷證明、《合格證》、《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及《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經所在高校人事處審核后向接受委托的高等學校或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 (五)資格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受理申請后在30個工作日內做出認定結論(受理時間以申請材料提交省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時間為起始時間)。認定合格者頒發《教師資格證書》,并將認定材料歸檔保存。 四、時間安排 4月7日至4月10日,各高校組織本校申報人員報名; 4月11日至4月14日,以學校為單位到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報名; 4月19日至4月22日,各測試點、各受委托認定高校制定本年度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方案; 4月25日至4月30日,各測試點、各受委托認定高校報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方案、各測試點測試方案(含各專業評議組成員名單、測試時間、測試地點、各組參加測試人員名單、測試方法、測試內容等),接受委托認定的高校還需將本校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專家審查委員會成員名單報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備案; 5月5日,公布全省各測試點具體測試時間、地點、參加測試人員; 5月7日至5月21日,各測試點、各受委托認定高校完成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工作; 5月25日至6月5日,完成教師資格認定材料受理和認定工作。 材料報送地點:山東省教育大廈二樓會議室。 五、收費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設立教師資格考試收費項目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06)34號)和《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價費發〔2009〕28號)規定,教師資格認定收費項目已改為教師資格考試收費項目,教師資格考試費標準核定為每人次240元。其中:理論考試費(教育學、心理學兩科)每人每科30元;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費每人180元。 依法接受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委托的高等學校,對本校任職人員和擬聘人員的教師資格認定,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六、工作要求 (一)我廳委托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具體組織實施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中的各項常規性工作。 (二)各高校要按照廳里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切實加強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領導,及時將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政策、條件、申報時間等有關信息進行發布,使申請人了解資格認定有關政策規定。 (三)嚴格執行認定標準和工作程序,加強材料審核、信息錄入等各個環節的管理,杜絕因數據錄入有誤導致的證書打印錯誤。 (四)加強審核、監督力度,要嚴格把關,不得擅自擴大申報范圍,不得弄虛作假;凡擅自擴大申報范圍或發現有違反政策規定或弄虛作假騙取資格的,一經查實,我廳將進行嚴肅處理并通報批評。 (五)各高校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工作時限完成每個階段的工作任務,保證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順利進行,逾期不再受理,可在下一年度重新申報。 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聯系電話:0531-86180739。電子郵箱:sdgxjszg@163.com。 ? 附件:關于提交材料的說明 ? ??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 ? 附件: ? 關于提交材料的說明 ? 一、 申請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用A3紙雙面打印或膠印,不可復印); (二)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需同時提供最高學歷和本科學歷證書復印件); (四)高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五)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證書; (六)《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七)《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 (八)《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表》; (九)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證件照片1張(與貼在申請表和體檢表上的照片一致); (十)師范教育類本科畢業的申請人,還需提供本科學習期間的學業成績登記表原件和復印件(包含有教育學、心理學合格成績及教育教學實習成績); (十一)免普通話測試及教育教學能力測評的申請人,還需提供擬聘教授、副教授職務的證明材料或博士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十二)民辦高校還必須出具當地受委托人事代理部門對申請人的人事代理證明(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備注欄內加蓋人事代理部門的公章); (十三)高等學校附屬醫院臨床教學人員還需提供高等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已聘高等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證明材料; 以上要求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的證明(證書)材料,由高校人事部門對材料認真審查、核實,其中對申請人提供的學歷證書應對照申請人檔案或在專門的網上學歷查詢系統中核實,并在畢業證復印件上注明核對方式,核對人簽字并加蓋人事部門公章。 申請人提交的材料請按序號順序排列。 二、報送材料要求 (一)接受委托高校需上報的材料: 1、《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申請人員名單》一式2份及電子版(按姓名的拼音排序);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按申請人員名單順序排放); 3、符合特許條款人員的證書及證明材料原件。 4、使用新版“教師資格認定單機版輔助軟件”錄入的認定數據(用光盤或移動磁盤上報); 申請人辦證用的照片由學校暫時保管,學校打印證書時使用。 (二)未接受委托高校需上報的材料: 1、《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申請人員名單》一式2份及電子版(按姓名的拼音排序); 2、申請人提供的全部基本材料(包括辦證用的照片),基本材料的排放順序及照片順序要與申請人員名單中的順序一致; 3、使用新版“教師資格認定單機版輔助軟件”錄入的認定數據(用光盤或移動磁盤上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