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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1年高校教師資格認定材料遞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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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11-05-17
一、遞交時間:2011年5月17日-5月20日 二、認定工作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申請人須遞交的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網報審核(用A3紙雙面打印或膠印,不可復印)(已在曲阜審批,個人不必提供);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需同時提供最高學歷和本科學歷證書復印件); ?4.高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或教育基礎理論知識考試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 6.《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以部門為單位填制,并提交人事處蓋章); 7.《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 8.《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表》(個人不必提交); 9.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證件照片1張(與貼在申請表和體檢表上的照片一致); 10.民辦高校還必須出具當地受委托人事代理部門對申請人的人事代理證明及聘任合同書;(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備注欄內加蓋人事代理部門的公章)(學院辦理) 11.人事聘任合同。(到人事處領取) 12.任教證明。(任教證明已傳至群共享,請下載并到教務處蓋章)。 (三)材料報送要求 1.以上要求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的證明(證書)材料,由各部門對材料認真審查、核實。 2.教師資格申請人按《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參加體檢,體檢在縣級以上醫院進行。上報體檢結果《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并由主檢醫師在體檢表上簽署“合格”的明確結論,現場確認時未有“合格”的明確結論的,按“申請材料不全”處理。再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必須重新體檢。 3.請參加評定的人員認真仔細的閱讀通知,以免延誤評審,并按照規定時間遞交材料。 ? ? ?2011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