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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外國語職業學院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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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16-03-09
為加強文明校園建設,推動“卓越山外”發展,營造舒適、安全的工作環境,根據衛生部《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80號令)、教育部《關于在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現就校內公共場所禁煙事宜發布通告如下:
一、校園內所有公共場所一律禁止吸煙,也不設置吸煙室。不得存放煙草及與煙草有關的物品。
二、在室內、廁所、樓道等位置設置禁煙標識和監督電話。
三、各級干部應模范遵守規定。各單位負責人為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內的禁煙工作。
四、教職工禁煙由辦公室、人事處負責檢查。對違反通告的,予以全院通報批評。
五、學生禁煙由學團工作處、保衛處和各學院負責檢查。對違反通告的,予以通報批評;對累計三次通報批評的,予以警告。
六、建設“無煙校園”,加強宣傳教育,加強禁煙日常動態監督,共創健康生活。
七、本通告適用全體在校學生、教職工。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監督電話:8109092。
山東外國語職業學院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