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外國語職業技術大學
2021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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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2021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應于山東外國語職業技術大學成人高等教育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外國語職業技術大學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外國語職業技術大學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外國語職業技術大學,代碼:13387。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日照市山海路99號,郵編276826。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 民辦全日制本科層次職業學校。
第七條 建校時間:2005年由教育部批準成立。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本校設立由校領導、紀委監察室、繼續教育學院院領導及有關部門參加的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九條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繼續教育學院。繼續教育學院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范圍及計劃
第十條 招生范圍:成人高等教育是高等學歷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主要面向成人從業人員的非全日制教育。高中起點專科考生應具備高中畢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學力。
第十一條 報考成人高等教育的考生須參加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考試大綱和考試科目由教育部統一制定。
第十二條 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通過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全部實行計算機網上錄取。
第十四條 經全國統考成績達到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核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我校將分層次,按專業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我校將按專業招生計劃和省招生辦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在第一志愿名額不滿的情況下,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六條 有關照顧錄取政策,按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有關規定辦理。符合照顧錄取政策的考生,報名時應交驗相應的原始證件,經當地招辦審核批準后,其增加的照顧分數計入投檔總成績。
第十七條 在錄取過程中,如投檔考生屬于以下情況,我校將予以退檔:1.違規報名、考試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違反規定的;2.肢體殘疾、生活不能自理、影響到所報專業學習的;3.填報專業志愿不能滿足、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4.不符合有關學科、專業特殊規定需要的。
第十八條 如某一專業錄取學生人數不滿20人,學校則依專業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開班。如不開班學生可自愿轉入相近專業或其它學校。
第十九條 在成人高等教育招生錄取過程中,視學校招生情況和計劃完成情況,可根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規定進行調劑錄取。
第二十條 我校錄取新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手續,無故逾期兩周未報到的,取消入學資格,不予注冊。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有關規定對已錄取報到的新生進行復查,學生正式學籍以教育部注冊信息為準。對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錄取結果按教育部統一要求及各省統一規定的形式公布,也可登陸山東外國語職業技術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網站查詢。凡被錄取的考生均由我校發放正式的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 學習形式、學制及年限
第二十三條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學習形式為函授,高中起點專科學制為2.5年,最長學習年限是5年。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四條 學費收取標準:學校嚴格按照山東省物價局、財政、教育等主管部門核定的成人高等教育收費標準對學生進行收費。
第二十五條 學歷證書頒發形式:取得學籍的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山東外國語職業技術大學成人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六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電 話:0633-8109803
網 址:http://manage.swut.cn/s.php/bumen53?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山東外國語職業技術大學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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