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說明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注冊辦法》的通知(教學[2014]11 號)第三章第十九條相關規定:
學生在校期間修改或變更身份信息的,由學生本人提供合法性證明,學校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確認后更改,學信網保留更改前的信息。學生要求修改、變更的信息或證明材料涉嫌弄虛作假的不予受理。
學歷注冊并提供網上查詢后,學校不得變更證書內容及注冊信息,不再受理學生信息變更事宜。注冊信息確有錯誤的,須經省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確認后方可修改。
二、畢業生學歷勘誤辦理程序
1.學生本人向繼續教育學院提出學歷勘誤申請,填寫《山東外國語職業技術大學成人高等教育畢業生學歷勘誤申請表》。
2.學生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學生報考當年的招生錄取新生登記表(學校加蓋公章)。
(2)在校學習成績單(學校加蓋公章)。
(3)學籍表(學校加蓋公章)。
(4)畢業生登記表(學校加蓋公章)。
(5)現使用身份證。
(6)報考當年及畢業前使用身份證(如無法提供則需公安部門出具的在校期間身份信息證明,如學生在校期間使用為15位身份證號,學歷勘誤則只能登記為15位)。
(7)戶口簿本人頁。
(8)畢業證書及畢業檔案。
學生本人需現場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并簽署承諾書,承諾對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若有不實信息愿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繼續教育學院現場審核相關材料原件并采集學生本人照片,留存材料掃描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上明確是否與原件一致,本人簽字確認,繼續教育學院加蓋公章)。
3.繼續教育學院通過學生提交的材料與學校檔案館留存歷史檔案、學信網人臉識別比對等多種方式進行審核確認,若確認不存在冒名頂替入學現象,非錄取信息錯誤所導致,判斷確認為畢業信息錯誤,則將考生申請材料、核查方式過程及結果,提交校長辦公會審議。
4.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學校形成正式公文。
5.學院在學信網提交學歷勘誤申請,并將相關材料報送省教育廳學生處。
6.省教育廳學生處受理并審批高校提交的學歷勘誤申請。
7.省級審核通過后,學歷勘誤流程結束。
三、辦理時間和地點:
時??? 間:每年6月份和12月份收集受理相關材料,學生應提前一個月向繼續教育學院提交學歷勘誤申請。
地??? 點:山東省日照市東港區山海路99號山東外國語職業技術大學明志樓B101
聯系電話:0633-8109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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