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22〕13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力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穩就業工作的通知》(魯政辦發〔2022〕8號)有關要求,更好地服務困難畢業生就業創業,現就做好2023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發放對象和標準
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對象為畢業學年內有就業意愿、積極求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2023屆畢業生。發放標準:
1.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邊緣家庭畢業生,標準為1000元/人;
2.特困人員畢業生,標準為1000元/人;
3.孤兒畢業生,標準為1000元/人;
4.重點困境兒童畢業生(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畢業生),標準為1000元/人;
5.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貧監測幫扶對象)家庭畢業生,標準為1000元/人;
6.殘疾人畢業生,標準為1000元/人;
7.在學期間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標準為600元/人。
畢業生只可按一種身份申領求職創業補貼。
二、簡化發放程序
本著簡政放權、便利申請的原則,進一步提高申請數據系統校驗比例,簡化優化發放程序和申報憑證,實行全程網辦。
(一)畢業生申請(9月26日-10月6日)
符合條件的畢業生登錄“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以下簡稱“信息網”,網址為https://www.sdgxbys.cn)“求職創業補貼申請”模塊,填寫提交相關信息和個人有就業意愿并積極求職承諾書(具體流程詳見附件1)。通過系統大數據校驗比對申請資格有效的,畢業生無需提供佐證材料;未能通過校驗比對的,須上傳相關佐證材料(詳見附件2)。如上傳材料不清、不全,學校、市級有關部門無法有效核實的,畢業生應在審核期間按照系統反饋的審核意見及時重新上傳佐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未申請或規定期限內相關佐證材料無法審核通過的,視為自愿放棄申請。
(二)學校審核(9月26日-10月7日)
就業指導中心專人負責審核,登錄信息網“求職創業補貼申請”模塊進行審核,于10月7日前完成初審并通過系統提交。審核主要內容:一是申請畢業生是否屬于畢業學年內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二是系統校驗比對不通過的畢業生,申請類別與佐證材料是否相符。審核不通過的,學校須注明未通過審核原因并通過系統反饋畢業生本人。
(三)市級復核(9月26日-10月10日)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學校主校區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負責畢業生信息和佐證材料復核工作。復核完成后,系統自動生成求職創業補貼申請人員名單,在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有關要求,對涉及畢業生個人隱私敏感信息,原則上不予公開。
(四)省級備案撥付資金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殘聯、省鄉村振興局對公示后的各市求職創業補貼申請信息進行備案,并將補助資金統一撥付各學校。各學校應于3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撥付到畢業生社保卡賬戶或者個人銀行賬戶,不得使用現金發放。
(五)資金發放情況核查
各學校向畢業生發放求職創業補貼后,應于3個工作日內將財務會計憑證和銀行回單等材料以PDF格式文件形式通過系統提交上傳,各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學校上傳的財務會計憑證和銀行回單等材料逐項核查后,通過系統向省廳報備。
三、工作要求
1.各學院要高度重視,指定專人負責2023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報工作,明確任務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共同做好畢業生職創業補貼發放和困難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工作。
2.各學院要充分利用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以設立專欄、政策宣講等多種方式加強宣傳,充分發揮學校就業專員(輔導員)作用,為畢業生進行求職創業補貼政策講解和申請指導,擴大政策宣傳覆蓋面和知曉度,確保符合條件畢業生通知到位、應知盡知。申請人虛報冒領求職創業補貼的,由所屬二級學院負責追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采取有關措施對求職創業補貼發放情況進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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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求職補貼操作手冊-學生用戶
附件2:求職創業補貼申請佐證材料
附件3:常見問題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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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指導中心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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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求職補貼操作手冊-學生用戶.docx附件2:求職創業補貼申請佐證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