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為不斷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以下簡稱“十項準則”)宣傳教育,切實增強廣大教師踐行職業行為準則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特推出師德教育之警示案例專欄,通過梳理教育部公開曝光的違反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典型案例,以案明理,以案釋規,幫助大家更加準確地理解把握“十項準則”,樹牢師德規范,堅守行為底線,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大力弘揚教育家精神。
警示案例
福州大學實驗師張某某性騷擾學生、受賄問題。
2019年6月,張某某與本校一女學生分手后,仍然不斷騷擾該女學生,并通過微博、微信、今日校園APP等不同方式性騷擾另外3名女學生。此外,張某某還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取儀器采購供應商財物。
案例分析
案例中,張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六項和第九項規定。
處分結果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于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張某某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所在學院時任黨委書記進行誡勉談話,對其所在學院執行院長進行批評教育,對其所在學院其他相關責任人進行提醒談話或批評教育。